商标异议申请上知本网快速高效办理 商标异议是《商标法》及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,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、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。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,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。本文介绍如何办理商标异议申请。 商标异议申请办理途径 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有以下两条途径: (一)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。 (二)异议人自己办理。 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申请也有两条途径: 1、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; 2、通过邮寄书件办理。 二、商标异议申请办理步骤 (一)委托商标代理机构。 1、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,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(如营业执照、身份证等); 2、准备异议书件: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、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; 3、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件。 (二)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、准备异议申请书件:包括异议申请书、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,并附相关证据; 2、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; 3、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; 4、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。 (三)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、准备异议申请书件:包括异议申请书(可从网上下载)、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,并附相关证据。 2、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。 知本网一电一键商标注册快人一步。欢迎百度搜索“知本网”登录,一键注册,便捷高效。